今日起 巍山县将对县城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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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巍山县召开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副县长李早华主持。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利伟要求,开展拆临拆违拆高专项整治,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是建设美丽县城的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需要。县领导要靠前指挥,各级干部要做好入户调查,摸清情况、确定对象。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保障措施,服从指挥,服从职责。在依法拆除的过程中要敢于执法、勇于执法、善于执法,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高效,消除县城核心区违法违规建筑物。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茶向金对依法拆除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他围绕“责任、细心、安全、严明”四个方面作了强调,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按时完成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更具操作性、协调性,包街部门入户要深入细致,把政策宣讲和思想工作做到位。在工作推进中,要把安全放在排名前列位,高度重视对象户、施工人员安全。要严明纪律,抽调精兵强将,齐心协力推进依法拆除工作。
副县长袁凡就安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依法、文明、耐心执法。
《关于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通告》县人民政府已于9月30日发出,决定从10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工作的排名前列阶段从10月10日开始,从古城核心区内的月华街、日昇街片区开始自北向南推进;第二阶段,对县城核心区外的其余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分期分批予以强制拆除。通过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一步擦亮历史文化名城牌子。
通告如下: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通告(第8号)
为有序推进县城风貌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制拆除的对象
经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认定为违法违规建筑(含临时建筑,下同)并限期拆除或限期整改,期满未拆除或未按要求整改,经书面催告后仍未拆除或未按要求整改的违法违规建筑。
二、强制拆除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
三、强制拆除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强制拆除的部门
县人民政府责成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强制拆除工作。
五、强制拆除工作步骤
排名前列阶段,从2019年10月10日开始,从古城核心区内的月华街、日昇街片区开始自北向南推进。
第二阶段,对县城核心区外的其余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分期分批予以强制拆除。
六、相关要求
1、请相关当事人在收到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执行决定书》后,于2019年10月10日前自行搬离违法违规建筑内的财物。否则,在强制拆除过程中造成财物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依法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干涉;违者,以妨碍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居民对违法违规建筑强制拆除工作进行监督,鼓励广大居民积极提供违法违规建筑线索。联系地址:巍山县南诏镇孙家巷12号。
特此通告
2019年9月30日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来源:巍山县融媒体中心 巍山微视(杨艳)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