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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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编制情况
规划区位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侧,大丽高速连接线与楚大高速之间满江南部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69.26公顷。
规划区对居住用地、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等用地进一步明确,设置集中绿地并依托生态绿廊及外围自然渗透形成城市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区道路交通系统分为:工业区道路红线 14米,三个居住组团道路红线宽度12米,内部弹性道路红线宽度9米;依托三个居住组团设置社区服务中心、教育、公厕、养老、公交等公共服务设施 。
二、《控规》局部修改的内容
A-03-03地块用地性质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其中容积率由1.0-1.8调整为≤1.8,其余指标不变。
A-03-02地块界线调整,用地性质和各项指标不变。
三、规划审查
2023年9月27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局部修改通过专家论证会论证。
2023年9月28日上午,《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局部修改通过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6次项目审查会审查。
2023年9月28日下午,《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局部修改通过大理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5次项目审查会审查。
2023年9月28日,经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大市政复〔2023〕75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编制审批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控规成果进行批后公告。
公示类别:批后公告
公告组织单位: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地点: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C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子显示屏、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满江创业园A座2405室)、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众号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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