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鹤庆县购买商品住宅补贴公告

搜狐焦点大理站 2025-11-07 10:03:52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为促进鹤庆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鹤庆县决定开展2025年购买商品住宅补贴。

为促进鹤庆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鹤庆县决定开展2025年购买商品住宅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一)在《云南省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和《大理州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所列城市鹤庆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已领取2025年云南省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和大理州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的购房人。

(二)在鹤庆县云鹤镇范围内购买首套二手房(住宅)的购房人。

三、补贴标准

(一)新建商品住宅。县级按州补金额的100%给予叠加补贴(税后)。新购商品住宅套总价不足80万元(不含80万元)的,省、州、县补贴累加为8000元/套(税后);套总价在80—160万元(不含160万元)的,省、州、县补贴累加为16000元/套(税后);套总价在160万元以上的,省、州、县补贴累加为24000元/套(税后)。鼓励各房地产企业对商品房销售出台优惠政策。

(二)二手房(住宅)。新购首套二手房(住宅)套总价不足80万元(不含80万元)的,县级补贴为1500元/套(税后);套总价在80—160万元(不含160万元)的,县级补贴为3000元/套(税后);套总价在160万元以上的,县级补贴为4500元/套(税后)。购房补贴只针对个人购买首套二手房(住宅),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地下室等附属用房及公寓、办公、商业、居民自建房、政策性住房等非商品住宅。

四、补贴方式

(一)新建商品住宅。省、州补贴资金兑付成功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兑付名单逐一核实计算,审核完善相关补贴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及时给予资金保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向购房人兑付县级购房补贴。

(二)二手房(住宅)。购房人完成网签备案及不动产转移登记后,持《鹤庆县二手房(住宅)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存量房网签备案查询证明(原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申领当天出具的县内不动产登记查询信息、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购房人Ⅰ类银行卡(复印件)到县政务服务局房管窗口申请购房补贴。申报事宜应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在核实购房人相关信息和县级补贴兑付过程中,必要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联系购房人进行查验。

(二)申请省、州、县各级补贴相关注意事项以《云南省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大理州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鹤庆县购买商品住宅补贴公告》为准。请广大购房人实时关注省、州、县各级主办方发布的终止补贴活动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购房补贴主办方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补贴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特此公告。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