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专家论证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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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召开《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企业负责人结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精神和要求,提出意见建议,并一致认为,《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可操作性较强,出台后将对保障购房业主消费安全及合法权益,保交楼、稳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州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商品房项目建设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充分调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形成《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大理日报( 杨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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