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清退公告
搜狐焦点大理站 2024-03-08 1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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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大经开发[2020]40号)文件相关规定...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大经开发[2020]40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开区保障性住房小区54户承租人存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及出现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情形”的违规行为。请以下54户承租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大理经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房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对逾期未办理退房手续的承租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具体承租人名单如下:
一、凤福苑小区(43户)
二、尚能苑小区(3户)
三 、瑞馨园小区(3户)
四、大理三中公租房(1户)
黄贵林 A-1003
五、州医院凤仪分院(院内)公租房(4户)
大理经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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