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瑞馨园小区公租房调整租金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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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馨园小区公租房于2014年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达12000平方米,共建成公租房238套。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等事宜的批复》(大市政批[2014]5号)文件规定,明确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基准租金标准为: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片区7元/月/平方米。瑞馨园小区公租房位于满江片区,按文件规定租金标准应为7元/月/平方米。在投入使用初期,由于交通及生活便利性欠佳等因素,入住率较低,所以该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4元/月/平方米。
目前瑞馨园小区公租房周边交通状况显著改善,周边生活设施齐全,住房需求增长,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同时公租房附属配套设施维护、维修及管理等费用均在逐年增加,已造成公租房运营管理方无法维持维修维护及管理等成本。此前执行4元/月/平方米的租金标准,相较于大理市人民政府文件中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及周边房屋市场租金标准,明显偏低。
现经管委会研究决定依照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等事宜的批复》(大市政批[2014]5号)文件规定,对瑞馨园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恢复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25年5月1日起,新入住瑞馨园小区公租房的住户,租金标准按照7元/月/平方米收取。
二、已承租瑞馨园小区公租房的住户(原住户),在当前合同期限内租金标准不作调整,待租期满在下一期合同续签之日起,租金标准将按照7元/月/平方米执行。
附件: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等事宜的批复》
特此公告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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