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大理州召开

搜狐焦点大理站 2018-10-21 18: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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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至19日,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大理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州市立法工作经验,推动新时代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10月18日至19日,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大理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州市立法工作经验,推动新时代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在会上讲话。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靳汝柏在会上致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云,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和正兴,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梁志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长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孟跃武,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张晋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云川出席会议。     

李培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肯定了各州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各州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深刻认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立法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深刻认识地方立法的特色和优势在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李培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大发展,给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赋予了新的重大历史使命,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社会核心价值观、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全力推进全省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加强州市立法能力建设,推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紧跟形势、与时俱进,实现新发展。 李培要求,要在立法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树立正确的立法理念,着力促进立法工作从面面俱到向围绕“三个定位”重点转变,从注重结果向注重程序与结果并重转变,从自我满意向人民满意转变,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切实提高地方立法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会上,和正兴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大理州、昆明市、昭通市、玉溪市进行了交流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作法制讲座;参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分组进行了交流讨论。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工作的副主任和法制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靳汝柏在致辞时说,大理是全国少有的白族自治州,享有民族立法和地方性立法两项立法权。长期以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领导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实践需求,突出大理特色,先后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立法法规17件,为完善民族自治、规范社会管理、促进依法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传承民族文化、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等作出了积极贡献。我州将以此次会议在大理召开为契机,认真学习各州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正确行使宪法赋予的民族自治权力,更加扎实有效地抓好民族立法工作。

    来源: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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