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线上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

搜狐焦点大理站 2023-09-04 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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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工作要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更好更快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现将开通线上租房提取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工作要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更好更快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现将开通线上租房提取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租房提取全程网办

缴存人可通过“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二、办理租房提取要件

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人及配偶在大理州内无自住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一)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银行储蓄卡(一类卡)及复印件一份;

(三)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的申请人及配偶当地无自住住房查询结果(缴存地和工作地不一致的需提交当地工作证明)。

三、增加租房提取频次

缴存人及配偶在大理州内无自住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按月或按年方式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25000元。提取频次由每年提取一次调整至可多次提取(按月提取计算方式为当年最高提取额÷12×月份数),选择按月提取后变更为按年提取的,间隔时间需满12个月;选择按年提取的,每次提取间隔时间需满12个月。

四、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构租房行为申请租房提取的,将按《大理州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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