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起 杭瑞高速和大丽高速将启用移动测速设备

搜狐焦点大理站 2022-03-07 08: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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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辖区高速公路测速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对大理州辖区杭瑞高速公路、大丽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州公安

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辖区高速公路测速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对大理州辖区杭瑞高速公路、大丽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2022年3月10日起启用辖区杭瑞高速公路和大丽高速公路的测速取证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现将相关设备的点位通告如下:

1、杭瑞高速公路K2459+860M至K2464+560M昆明至大理方向(小客车限速100km/h,其他车限速80km/h)

2、

杭瑞高速公路K2476+820M至K2471+820M大理至昆明方向(小客车限速110km/h,其他车限速90km/h)

3、

杭瑞高速公路K2501+600M至K2514+500M昆明至大理方向(小客车限速120km/h,其他车限速100km/h)

4、

大丽高速公路K117+440M至K104+70M丽江至大理方向(小客车限速110km/h,其他车限速90km/h)

特此通告

关于对大理市部分路段

启用移动测速设备进行移动测速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机动车超速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大理市辖区实际,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移动测速设备对部分路段进行双向移动测速。经检测,测速设备达到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移动测速路段:

(一)

西澜线(大凤路):太和至大锦盘路段、漏邑段、马甲邑段、头铺至无为寺路段、无为寺路口至锦溪渔庄路口段、湾桥段、周城至永兴段、佳利路口至飞来寺段、小白营村路段、白桥村路段;

(二)

上大线(大丽路):崇邑村至花鸟市场段、湾桥甸中村至作邑段、仁里邑至上关村段;

(三)

机场路洱海龙湾至海东环岛段;

(四)

关巍公路全段;

(五)

大丽高速连接线长发村口至文献隧道口段。

二、测速方式: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依法采集机动车超速违法证据信息并进行现场处罚。

三、限定时速:

上述路段限速值以公路设计时速(道路限速标志)为准。对超过规定时速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四、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排名前列款、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

移动测速设备于

2022年3月7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要求行驶,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4日

来源:大理交警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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