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针对未取得工程规划证等8项违规操作进行移交处罚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原标题:“大理市八项规划职能移交城市管理部门”
6 月 19 日,大理市规划局与大理市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8项职 能移交相关事宜对接,目前移交工 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此次移交工作旨在为认真贯 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 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意 见,以城市管理精细化为先导,以理 顺城管体制为途径,安全、有序、高 效推进城管改革工作。移交的 8 项 职能中,行政处罚 6 项:一是对未 取得建设(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二是对擅 自占用或者改变城镇规划区内公 益用地用途的处罚;三是对在临 时建设用地上建盖永久性建筑物 和构筑物的处罚;四是对未经批准 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五是对未按 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六是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 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行政强制 2 项:一是查封未按照规定建设的 施工现场;二是强制拆除未依照 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来源:大理日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